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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引得 “活水”来
有人说,作为竞争手段和商业博弈工具,知识产权不仅是正当竞争的“倚天剑”,也往往成为不正当竞争的“屠龙刀”。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纠纷乃至于讼争,给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带来更高的专业性要求。
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专利法执法检查,旨在动员全社会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意识,增强知识产权法制观念,督促各级政府、司法机关依法加强专利的保护和管理,优化创新环境,促进专利创造和运用。
创新成果在法律上体现为专利权等知识产权,在市场上体现为专利技术的独占性。专利要实现从科技中来、到经济中去,就必须瞄准市场。这其中,法律制度的完备也会起到倒逼作用。例如,现行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期限、终止、专利年费和无效等情况的规定,就是要从制度设计上促进专利的转化运用。
“政府管理方式的错位和市场化的缺乏,成为当前科技和经济结合的重要障碍。”第四届中国自主创新年会上,中国科学院院士徐冠华一语中的。
对此,一方面政府要加强专利申请质量能力建设,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,建立有利于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监管机制和激励制度。另一方面,创新主体要坚持市场导向,发挥自主创新能动性。自主创新不能“等、靠、要”,专利转化更需主动出击。要盘活专利资源,企业就必须走出一条自主创新和专利运营的新路,使知识产权真正起到支撑发展的作用。只有将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密切结合,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转化和投融资体系,使知识产权融入经济增长主战场,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;只有加速知识产权的应用和转化,才能激励企业不断地开展科技创新,持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。
此外,高校和科研机构也要让专利更加“接地气”,“把专利从抽屉里拿出来”。高校、科研机构虽已形成了大量的科技成果,但大多处于应用前期,需要通过中试环节实现转化。
专利的价值不是体现在专利的所有权上,而是体现在专利的实施、转化等运作所带来的商业价值上。“好看”而不“好用”的专利,是对资产的一种浪费。市场增活力,创新添底气,完备的法律制度设计将助推专利焕发新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