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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日至5月15日 8类作品可申请著作权登记
威海新闻网讯(记者 谢菁)昨日,记者从市文广新局获悉,为保障著作人权益,自4月1日至5月15日,口述作品、戏剧、建筑、电影、摄影、舞蹈等8类作品可申请著作权登记。
据悉,著作权登记实行自愿申请原则,凡我市辖区内的作者、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代理人都能申请。申请人可在市文广新局网站下载《作品登记表》及《权利保证书》,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作品登记表、身份证明、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和作品说明等材料。
“作品登记证是用于认定著作权权属的证据之一。产品设计、书画作品、歌舞作品等任何一个富有创意的作品都是宝贵的财富。依法登记作品的著作权,有助于维护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,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纠纷问题。”市文广新局相关负责人介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