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> 业内资讯>>正文
许多外企因中国商标法的原则陷入困境
目前澳大利亚著名的红酒品牌“奔富”,正因其中文商标与中国某商人陷入官司纠纷,后者去年曾赢得与法国某红酒商的类似诉讼案。专家表示,对尚未熟悉世界最大消费者市场的外企而言,“奔富”和近年来备受关注的许多案例是种告诫,提醒外企将面临的风险。
许多外企因中国商标法的“先注册先得”原则而陷入困境。这与美国和许多英联邦国家不同,申请者在这些国家注册商标须表明已经或计划将其用于商业领域。
在华外企也有挑战的机会。一是证明对方确属恶意抢注行为,实为敲诈。或是表明该品牌在被对方注册时已是知名品牌。但在实际操作中,许多企业很难说服法庭。
近来引人注目的商标诉讼案有,即将开始的电动汽车特斯拉的诉讼、辉瑞制药未能赢得的“伟哥”中文商标争夺战……名人也未能“幸免”。流行歌星贾斯汀·比伯、足球明星C罗等人的名字,都已被中国厂商用作促销从鞋到农药的品牌。两年前,篮球传奇乔丹曾起诉名为“乔丹体育”的品牌。事实上,连乔丹两个儿子的名字也已被中国商家注册为商标。
法律专家认为,重新修订并从今年5月开始生效的中国商标法,会令外企更易保护自己的商标。亚洲法律顾问斯坦·阿伯拉姆斯则说,相关法律将改善市场环境,但此类争议或将减少的首要原因是,如今众多外企已更加了解如何在中国市场经营。